一、时间:2024年10月
二、当事人:刘某某(西北大学地质学系教授);全某、程某(评审专家)
三、涉及单位:西北大学(工作单位)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(项目管理单位)
四、涉及的科研失信行为:以请托、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干预项目评审
五、案例详情:
2024年10月,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通报西北大学教授刘某某在2021年重点项目评审期间存在严重科研失信行为。经查,刘某某在重点项目通讯评审阶段通过邮件向多位潜在评审专家请托,并打探评审专家信息;在答辩前与评审专家全某、程某约定答辩提问问题,违规获取会议评审投票结果后泄露信息。此外,刘某某在担任面青地项目会议评审专家期间,主动泄露身份并为申请人提供帮助,严重破坏评审公正性。全某、程某作为评审专家,接受刘某某请托并泄露评审信息,构成协同违规。刘某某作为项目申请人及评审专家,存在多次、有组织的不端行为,影响恶劣。
六、处理情况:
经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六届三次会议审议,由自然科学基金委2024年第6次委务会议审定,决定依据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、第二项和第五十条第一项,撤销刘某某涉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,追回已拨资金,取消刘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3年(2024年4月9日至2027年4月8日),取消刘某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5年(2024年4月9日至2029年4月8日),给予刘某某通报批评。
决定依据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》第五十条第一项、第四项和第四十四条第四项,取消全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3年(2024年4月9日至2027年4月8日),取消全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2年(2024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),给予全某通报批评。
决定依据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》第五十条第一项、第四项和第四十四条第四项,取消程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专家资格3年(2024年4月9日至2027年4月8日),取消程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参与申请资格2年(2024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),给予程某通报批评。
七、案例启示:
评审机制需引入技术性隔离。本事件暴露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利益勾连漏洞。建议采用“双盲评审”“AI辅助筛查”等技术手段阻断信息泄露渠道,确保评审独立性。
强化专家责任追溯制度。评审专家应签署“终身追责承诺书”,对违规行为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形成高压震慑。
建立动态诚信档案。高校需将科研人员参与项目评审、学术活动的诚信记录纳入考核体系,与职称晋升、资源分配直接挂钩。
严惩“链条式”失信。对组织化、多次违规行为(如刘某某联合多名专家造假)应从重处理,引用规则第三十五条(五)(六)项,加大处罚力度,维护科研生态整体健康。
(来源:上观新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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